发布时间:2009-06-13 00:37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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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各省、市、县经销商:
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"家电下乡"惠民政策,使此项政策真正做到:企业得市场;经济得发展;农民得实惠;政府得民心!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家电下乡活动.现通知如下:
1、凡中标省份的经销商,应尽快到当地的商务厅、商务局去进行销售渠道材料备案.
2、所需什么资料请到当地的商务厅、商务局咨询清楚,如需公司提供的资料,请传真到公司并写清楚邮寄地址,公司将在第一时间给你们寄出.传真号:0573-87756555 收件人:段敏
3、政府为保证太阳能下乡工作公正、合理、有序的进行,特要求企业向每个经销"太阳能下乡"产品的经销商收取一定的市场保证金,具体金额为:省级客户为2万,地区级客户为5000元,县级客户为3000元,乡镇客户为2000元.介时公司将提供合法的相关手续给经销商朋友.希望广大经销商朋友能理解,并支持公司工作.
注:若因自身原因使自己所属区域销售渠道未中标,后果自行负责!!!
特此通知!
浙江神太太阳能有限公司
2009-6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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